借名出售短期持有的不動產,炒房獲利躲不掉特種貨物及勞務稅(奢侈稅)。
國稅局為避免「有房者」利用「無房者」,以借名登記方式,出售手中不動產規避奢侈稅,已針對親屬間贈與不動產案件特別列管,如屬「假贈與、真轉手」的短期不動產買賣行為,其持有到出售若未逾兩年,將按實質課稅原則,對實際炒房者課稅。